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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波与同学喝38瓶红星二锅头致死

  同学喝酒聚会本事常事,但是过量就会引发严重的问题,苏波与同学喝38瓶红星二锅头....

  6月8日,在重庆南岸法院的法庭上,47岁的苏瑞富悲痛万分。儿子因接到高中好友的生日邀请,一群同学喝下38瓶红星二锅头,致多器官衰竭死亡。万念俱灰的苏瑞富一纸诉状将儿子的同学、餐馆老板以及儿子同学所在的高校一并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3万余元。

  本案死者苏波是重庆A大学大二学生。2008年11月22日,苏波的高中同学、在重庆B大学读书的苏航,因过生日邀请苏波等多名同学一同聚餐。当晚聚餐从下午6时许开始,一直持续到晚上10时许。当晚这些学生全部喝红星二锅头。据苏波的同学称,当晚,他们一共喝了38瓶。

  聚餐结束后,一桌人基本已歪歪倒倒。因为是常客,餐厅老板亲自开车将这些大学生送到重庆B大学的宿舍楼下。因为醉得厉害,苏波也被同学带回了宿舍。

  苏波一直睡到次日下午才醒过来,吃了东西后仍频繁呕吐。一直休息到24日中午,苏波仍在嚷着不舒服,大家这才将他送到校医处,不久转至重庆市七院进一步检查治疗。医院检查后认为苏波全身多处器官已经衰竭,于当日下午5时转到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,虽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,但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,苏波于2008年12月4日死亡。

  被告苏航的代表律师辩称,在苏波住院期间,苏航就已经支付了治疗费两万三千元。苏波死后,双方还签了协议,协议规定苏航先支付给苏波父母15000元,等苏航工作后再分3年支付一万元。但从协议签订时起,苏波父母就不能再向法庭起诉索赔。

  苏波的父亲告诉记者,因为与苏航家人协商的赔偿没有得到完全兑现,才决定上法院讨个公道。他认为苏航作为聚餐组织者,在明知苏波喝酒过量的情况下,仍劝其喝酒,同时在受害人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下,未很好地照顾,应负主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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